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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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05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偃师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偃师市城市管理局“垃圾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005

   2.3建设地点:偃师市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预算金额:约1200万

   2.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8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一标段:库区修整、防飞散金属网、进场道路、截洪沟、监测井等工程

   二标段:渗滤液导排盲沟、场区防渗、导气石笼等工程

   2.11 工 期:签订合同后9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标段:(1)投标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二标段:(1)投标人具备良好的信誉,有经营实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够独立完成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2)投标单位须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3)投标人是生产商的应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附件中应含有高分子防水卷材),不是生产商的须具有防渗膜和无纺布生产厂商的授权书(不接受进口产品,hdpe防渗膜要求是压延工艺产品);(4)投标人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被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并需出具本单位缴纳的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的的本人社会养老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7年2月9日至2017年2月15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携以下原件到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大厅进行报名:

    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资料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报名将被拒绝。

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标段。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投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 日上午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偃师市城市管理局

   址:偃师市华夏路18号

人:董先生

   话:1393880188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

人:苏女士     

        : 0379-60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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