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统一配备校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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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统一配备校车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统一配备校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统一配备校车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hyfs2017-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024-564035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顺市东洲区教育局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搭连街

联系方式:周磊151413889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莹莹024-56403567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标段)

分包产品名称

1

统一配备校车服务项目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标段),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限价: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肆万零肆佰零壹元肆角陆分(18,740,401.46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投标人应专业从事通勤车服务的企业,不允许出租挂靠车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具备较高的市场信誉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具备专业管理技术队伍。(2)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经营交通运输1年以上。(3)驾驶员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并取得校车驾驶资格。(4)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中标后所提供的车辆注册日期为2017年度,不满足条件的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74.0401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06日 08:30 至 2017年02月10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

招标文件售价:¥9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即日起至2017年2月 10 日10:00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条件中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3-3号(抚顺二中南门南侧)(辽宁宏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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