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保障房利民小区二期室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保障房利民小区二期室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购、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虞城县保障房利民小区二期室外工程。
2.2 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7】016号。
2.3 项目地点:虞城县利民镇东关。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项目概况:利民小区二期室外工程。
2.6计划工期:施工第一至第二标段:90日历天。
采购第三标段:接到采购人通知起30日历天。
监理第四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7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采购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监理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共划分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虞城县保障房利民小区二期强弱电工程。
第二标段:虞城县保障房利民小区二期道路、给排水、围墙、绿化景观工程。
第三标段:虞城县保障房利民小区二期无负压供水设备。
第四标段:利民小区二期室外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送(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3.3 第三标段: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制造商必须为专业供水设备制造商,投标设备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许可批件,投标设备须提供中国节能认证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标设备应具有启动运行噪音的相关检测报告,投标设备必须具有设备安装使用地区水务部门出具的本项目安全评估书,确保不对上游供水管道产生负压,防止污染公共供水管道,投标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市级注册有售后服务公司或分公司。
3.4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具备房建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应出具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3.7 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2014年2月10日查询到2017年2月10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8 每个合格的投标企业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方式和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7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睢阳区紫荆路与宇航路交叉口西300米上海都市花园20号楼101室报名。
4.2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4.2.1 第一标段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或提供可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查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提供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2第二标段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或提供可通过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查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提供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项目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3 第三标段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评估书、卫生防疫许可证、中国节能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对经销商出具的销售许可等,类似项目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4第四标段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类似项目业绩,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5以上证件须携带副本原件并留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方可报名。
4.2.6 不符合招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7投标申请人为三证合一的证件需提供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7日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在商丘市睢阳区紫荆路与宇航路交叉口西300米上海都市花园20号楼1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日下午02: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为商丘市宇航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东北角金石开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商丘市虞城县
联系人:班先生
电话:139499199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8738038991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