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航空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就河南空港小镇概念及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设计经验并符合条件的国内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空港小镇概念及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xczb05—17022019
2.1项目概况:河南空港小镇项目(暂命名,下同)选址于新郑市孟庄镇,总用地面积约1200亩(具体以批准的面积为准)。项目是以空港总部经济为依托,集商务、办公、商业、酒店、餐饮、教育、娱乐、居住、文化旅游为一体的省内独具特色的空港小镇项目。项目自立项以来进度较快,目前已处于产品策划阶段末期。
2.2建设地点:河南空港小镇项目位于京港澳高速以西、孟祥路以东、郑港十路以北、郑港四路以南所形成的围合区域范围内,本次招标涉及01#、02#、04#、05#、06#、08#、09#、10#地块。
2.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00亩(具体以批准的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约169万㎡,初步匡算整体投资约70亿元,项目建设周期按照5年控制。计划分四期开发,共开发8个地块(暂编号为01#、02#、04#、05#、06#、08#、#09、#10),项目一期计划开发08#、09#、10#地,净占地面积合计约393亩,总建筑面积约58万㎡。
2.4招标范围:项目整体概念设计及一期开发建设的08#、09#、10#地块(暂定)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规划设计);
2.5 招标内容:(1)规划布局、交通系统、户型分布、停车比例、商业专项设计等深入分析及概念分析图绘制;(2)项目面积指标明细及分析;(3)小区整体规划;(4)地库规划;(5)小区户型方案;(6)日照分析计算;(7)消防设计;(8)小区竖向设计;(9)项目分析研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的平立剖设计;(10)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概念及规划设计内容。
2.6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初审、正式评审、公告征求专家和群众意见、提交正式成果、报政府审批等全过程。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的设计规范、技术规程及地方有关规定,并应满足甲方及政府要求,设计最终获得甲方及政府确认。
2.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1 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指2012年1月1日后至今)内年承担类似项目设计业绩不小于100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规划师资格。
3.4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2016年以来连续不少于6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
3.7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09室报名并购买文件(如需邮寄参看下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规划师资格证书;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社保证明;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的承诺书;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截图;
(10)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声明函;
(1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补偿金
本项目无补偿金。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日9时30分,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招 标 人:河南航空城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航空港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37483182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联 系 人:杜先生、聂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传 真:0371-63976562
电子邮件:junxun14@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