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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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编号:hnzb[2016]n341(c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豫发改投资[2014]10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南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公安厅;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桩基检测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向北500,路东;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约52988万元(不含征地费);总建筑面积约1204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40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25025平方米。建筑分为三大部分,一栋主楼,两栋配楼,主楼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东西配楼均为地上五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

2.4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项目桩基检测工程(含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低应变法检测、工程氡气检测以及工程施工图纸工程桩部分、试桩部分及国家、地方、行业规范要求等所有内容)。

2)工程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过程中企业及相关人员等的配合工作。

2.6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该工程拟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

2.7 安全要求:招标范围及内容的项目要求安全零事故

2.8 服务期限:暂定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或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附表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桩基检测等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岩土类或其它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201320142015)财务报告;(实际营业年限不足三年者,以实际营业年限为准)。

3.5 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201411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监测、检测的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提供承诺函】。

3.6 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期限:近10年,经营期限不足10年者,以实际经营期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2132017217,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期间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咨询电话 0371-86095903  15838039959  范老师,招标代理公司具体咨询电话 0371-6117 5296  15237181599 闫老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发售方式为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下载时需缴纳文件费(网上缴费)。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网上缴费,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将视报名人数进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如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参加投标。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 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

6.4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厅

  址:郑州市金水路9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 118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5296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路北)。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电话:03716595 5702

9. 监督电话: 河南公安厅党风廉政办公室    许先生   0371-65882070

河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郭女士   0371-69691102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期:201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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