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封丘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对封丘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演播室声光学设备购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演播室声光学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182-2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演播室声光学设备。详细内容及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高清全接口非线性编辑系统、数字广播电台主备播出机、高清硬盘播出系统、高清手持卡式摄像机、led聚光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单位注册地为河南省外的须在河南省内具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7、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现场报名: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括销售广播电视设备);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如投标人为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高清全接口非线性编辑系统、数字广播电台主备播出机、高清硬盘播出系统、高清手持卡式摄像机、led聚光灯)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单位注册地为河南省外的须在河南省内具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5、提供2013年1月以来河南省市或县级广播电视台(内容含有广播电视设备)业绩合同(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中段路东四楼),联系电话:0373-8252026。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7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九、采购人:封丘县广电传媒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537319100
十、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77776
十一、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一时间发布。
十二、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 0373-8289291 封丘县审计局: 0373-8292157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