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因第一次招标失败,就尉氏县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尉氏县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尉财采2016(069)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投资金额:约304万元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 数量 |
麻醉呼吸机 | 1 |
2 |
综合手术床 | 1 |
2 |
无影灯 | 2 |
2 |
心电监护仪 | 1 |
4 |
病床、床头柜 | 100 |
100 |
dr | 1 |
c型臂 | 1 |
手术室吊塔 | 2 |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 1 |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需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1.2投标人需提供近六个月依法法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1.3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需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如没有成立三年的公司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
1.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
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投标人应按要求另行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具有医疗设备制造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出售地点:开封市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8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制造商具有医疗设备制造许可证。财务状况证明材料,社保和纳税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无行贿查询资料一份
以上材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活页装订)二套存档。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52720
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283786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