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巩义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编号:巩财公开采购-2017-3,采购人为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巩义市行政中心;
2.2招标范围:巩义市行政中心、迎宾馆及周边清扫保洁服务及行政中心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等;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清扫保洁面积约20984㎡及行政中心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工作等;
二标段:清扫保洁面积约37117㎡;
2.4承包时间期限:1年;
2.5进场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2.6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近半年);
一标段: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
3.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清扫保洁服务或者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3.4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全部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巩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市政府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马女士 张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乔先生
电话:18613719199 电话:0371-60926170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