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城关排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关排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09号
2.3项目内容及要求:
2.3.1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3.3工程建设地点:河南省延津县城区
2.3.4标段划分:共分四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棉东路文化路污水管网
二标段:建设路污水管网
三标段:河道水体治理(植草沟等)
四标段: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3.5工期要求:施工标段150日历天,监理同全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3.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监理标段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承诺书)。
3.3三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承诺书)。
3.4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拟投入本项目总监及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5投标人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出具的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之间连续12个月按时缴纳养老保险金且不存在欠费的证明。
3.6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领取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一、二、三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四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7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城市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537336867 联系电话:13303805315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512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