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4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三门峡分院综合检验基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己由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招标采购-2017- 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三门峡分院综合检验基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建设地点: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园通路与陕州大道口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发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一标段:供配电工程;二标段:室外工程。
2.8 项目预算:一标段:242166.38元;二标段:932178.5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供配电工程):
1、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 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室外工程):
1、 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 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声明、2015年以来任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为完整的报告,并请注意应同时具有2名注册会计师盖章和签字),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6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缴纳税收转账凭证和2016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转账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上述证件需要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0711室)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3月9 日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12会议室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3月9 日9:30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12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0371-61993168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经南一路70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295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07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