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省总队轻型防暴巡逻车购置改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我部就轻型防暴巡逻车购置改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武警河南省总队轻型防暴巡逻车购置改装采购项目
1.2 招标项目编号:wj-2017-1607-a00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
标段 | 名 称 | 数量 | 预算价 | 技术要求 |
1 | 防暴巡逻车购置改装 | 95 | 4180万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生产(含改装)或销售;
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关法规规定和保密要求;提供企业2015年度财务报表、纳税、社保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3 投标人应在2015年《武警部队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内,或者投标人改装车辆产品具公安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改装车产品检验报告;
3.4 投标人在河南地区具有正规的售后服务网点;
3.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
3.7本项目及所含信息化产品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24日每天9:00~11:30、14:30~16:30 时(北京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在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郑州市东风南路与熊儿河路交叉口武警河南省总队院内报名;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和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武警物资采购网》《武警河南省总队综合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
地 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56号
联 系 人: 军需处 杨助理 联系电话: 0371-55123303 15225107977
监 督 人: 纪检处 祁干事
联系电话: 0371-55122707 13703719869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8.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8.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证书。
8.3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含授权委托人)。
8.4公安部门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改装车产品检验报告。
8.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日期,查询内容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6 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武警河南省总队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