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nzb[2017]n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豫发改投资[2014]10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公安厅;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总投资约52988万元(不含征地费);总建筑面积约1204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403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25025平方米。建筑分为三大部分,一栋主楼,两栋配楼,主楼建筑面积约45000平方米,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东西配楼均为地上五层(局部二、三层),地下一层。
2.4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1)本项目以及配套附属设施建筑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及采暖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配电、照明、弱电、消防报警工程、室外工程,(不含桩基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电梯工程、空调冷水机组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合同协议中要求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为准。
(2)工程评选“国家优质工程奖”过程中企业、人员等的配合工作。
2.6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该工程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
2.7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且有效的资质证书,要求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除外)。
3.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实际营业年限不足三年者,以实际营业年限为准)。
3.6 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提供承诺函】。
3.7 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后或更长期限,经营期限不足3年者,以实际经营期为准)。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网上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期间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3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咨询电话 0371-86095903 15838039959 范老师,招标代理公司具体咨询电话 0371-6117 5296 15237181599 闫老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交易平台通知,发售方式为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下载时需缴纳文件费(网上缴费)。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网上缴费,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将视报名人数进行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报名单位不超过9家(含9家)时,进行资格后审;报名单位超过9家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6.3 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经一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具体详细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4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 118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17 5296 15237181599
地 址: 郑州市纬四路13号(纬四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单位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银行账号:8898516010005452
财务电话:0371—6595 5702
9. 监督电话:河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郭女士 0371-69691102
河南省公安厅党风政风监督室 许先生 0371-65882070
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