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丹江湿地保护区基础建设二期视频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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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丹江湿地保护区基础建设二期视频监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丹江湿地保护区基础建设二期视频监控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采购人为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丹江湿地保护区基础建设二期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gjzb-2017-046

2.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200万元)

2.4采购范围:视频监控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清单)

2.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范围需包含有有线网络及数据业务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 2  28 日至2017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淅川县城区灌河路88号城区信用社后院)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电子与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4.5招标文件售价10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20173221500分、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人:常先生

     话:13937727227

     址:淅川县丹江大道西段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话:18211810762   
     址:南阳市张衡西路张衡花园

201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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