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汤阴县宜沟镇2017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采购安装15kw、50kw铜铟镓硒薄膜发电设备项目,招标人为汤阴县宜沟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汤阴县宜沟镇2017专项扶贫资金项目采购安装15kw、50kw铜铟镓硒薄膜发电设备
2.2 招标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7】10号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采购投资:91万元
2.5 此项目共1个标段
主要内容 | 数量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预算 |
15kw铜铟镓硒薄膜发电设备 | 1套 | 详见项目基本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供货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1万元 |
50kw铜铟镓硒薄膜发电设备 | 1套 | 70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有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日期之内(2017年3月10日—3月16日)。
(六)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人需为太阳能光伏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且业务范围包含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销售及设计方案),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授权经销商协议(原件)及组件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提供的本系列产品需至少一个40kw以上扶贫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具有弱光情况下能发电的效果,且必须是按照扶贫项目所写的铜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板。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五、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4月17日下午16: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9日9:30
6.2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3 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交证件原件:(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完整填写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一览表,按照填写顺序将证明材料原件装入袋子,敬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准备,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此阶段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
开标后,投标单位提交的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一并追究其责任。
6.4 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的询问或疑问
7.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应在本次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期限后7个工作日内,凭购买招标文件发票、质疑书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7.2投标人询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质疑须提交以下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提出并送至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8.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汤阴县宜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阳市汤阴县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电 话:13523332533
招 标 代理:河南融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英协路50号5号楼11层1121号
项目负责人:刘女士
电 话:13323726751 13526119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