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570天前发布 已浏览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pxzc-zx-2017001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日常办公家具等一批,详细情况见采购文件

2.2采购内容:办公家具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

2.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2.4供货地址:需方指定地点。

2.5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内容)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可查询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财务会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货和安装)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项目的情况,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参加投标的产品制造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有相应证书(证书的有效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专区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众查询结果的内容状态显示有效为准,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网络查询途径和相关类产品的检验报告和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3.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定的合法的劳动合同、提供20168月至20171月的正式工资单、提供社会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20168月至20171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且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附网络查询页截图及网络查询途径)或是有其授权的代理其产品的经销商人员(提供完整明确授权文件); 

3.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的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业绩二份,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并提供网站上发布的中标公示的有效查询途径及查询结果页面,否则不予认可;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并附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8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承诺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报名、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315日至321日。

4.2招标文件出售及获取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前先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pdsggzy.com)进行“企业注册”,并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需先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具体操作,请查看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上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人民币800/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入招标文件费,并提供备注投报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招标公告)的转账凭证,用于核准入场:

收款账号:601 330 101 201 009 3076

收款单位: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支行

注:潜在投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时,银行转账单应注明***项目招标文件费。开标时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未按以上要求注明及交纳招标文件费和提交银行汇款回执单或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4.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4109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地址:平顶山市沿河路中段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5-286317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西段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393772805 

                                                     

 2017314

联系我们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地址:

报名地点:

网站地址: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