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嵩县库区乡翟岭村排污渠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嵩县库区乡乡政府的委托,就嵩县库区乡翟岭村排污渠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谈判。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嵩县库区乡翟岭村排污渠建设工程
1.2招标编号:hnqy(ly2017)024
1.3建设地点:嵩县库区乡翟岭村
1.4建设内容:排污渠2500米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约85万
1.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8工期:3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5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不包含临时建造师),并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7 企业2014年以来10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办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康东路政和国际603室报名。
4.2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须提供社保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只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无在建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业绩(中标公示截图及查询途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5.1出售时间:2017 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5.2出售地点: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康东路政和国际603室;
5.3出售方式:凡通过报名的,均可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康东路巴里岛假日酒店15楼会议室;
6.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嵩县库区乡乡政府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 0379-664510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康东路汇通街口南200米政和国际603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0379-63967788
邮 箱:hnqygc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