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物业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委托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物业服务包含办公楼物业总面积约4700平方米,以及陈岗社区垃圾清运。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物业服务,具体包含:龙湖办事处办公楼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清洁保洁服务、职工餐厅的服务及管理、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保洁、绿化维护服务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陈岗社区住户有730户,对应的垃圾中转站为康平路中转站,冬季垃圾量每天约为6吨,夏季垃圾量每天为8吨。
2.3 服务期限: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具有三级(含暂定)及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28 日至2017年 4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到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口东南)20楼2005室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时按照资格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原件经核对后立即退还)。
(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6年度未审计的,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表)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视为原件)
(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登记信息网页截图(须含公司股权页),网页截图视为原件;
(6)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他文件。
5.2 投标人投标报名后,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及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郑东新区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邮箱:26028939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