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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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1、招标条件

尉氏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已经开封市财政局开财预指【2016】4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尉氏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类项目结余资金

2.2建设地点:尉氏县项目区范围内。
2.3总投资: 约115万元。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6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2013、2014、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后类似工程的业绩至少1份(需提供网页版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完工证明等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报名时需携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劳务合同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9月份之后连续半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10)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以网上公示为准,下载河南省水利网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报名和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登记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

投标报名

4.1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验证真伪)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材料。

注:(1)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2)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委员会使用(注:近三年内不得有违规违纪记录);但申请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配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报名至开标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6)开标时投标单位的公司项目经理需携带相关证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5 室 13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请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报名,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具体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数额见招标文件,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尉氏县水利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93230 
 8.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樊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572850

9、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开封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3853211

纪检监督:开封市水利局监察室

联系电话: 0371-2385354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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