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清扫保洁等市场化运作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代理机构为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清扫保洁等市场化运作项目
2.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f-2017- 045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段(东片):含垃圾中转站15座、公厕17座。东至龙山大道(含汝登高速引线全段、朝阳路东延3.92公里以及龙山大道附近已形成的主次干道);西至城垣路(含城垣路);北至梦想大道北延500米;南至北汝河北岸。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约3591103m2(含主次干道、小街小巷道路、绿化带(不含游园));其中主干道总面积:2833090m2;小街小巷面积:758013m2。
二标段(西片):含垃圾中转站20座、公厕40座。西至焦枝铁路线以东(含广成西路西延至巨龙淀粉厂路口,含巨龙淀粉厂门前路);东至城垣路;北至梦想大道北延500米(含临登路北延1300米、江山路北延伸500米、风穴路北延900米);南至北汝河北岸,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约3718801.8(含主次干道、小街小巷道路、绿化带(不含游园)、城市规划区内洗耳河河道);其中主干道总面积:1808986m2;小街小巷面积:1629655.8m2;洗耳河道总面积:280160m2。
注: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投报以上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预算金额:一标段:20520000元/年 二标:23160000元/年
2.6承包期限:5年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必须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服务内容;
3、投标人需持有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资格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履行服务合同相应的装备和技术能力的企业(公司)
5、投标人必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的整体承包道路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总承包且单个年度承包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1份;
6、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提供企业2016年1月—2016年12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以缴纳的社保凭证原件或电子缴纳凭证复印件为准为准,纳税证明材料以纳税凭证原件或电子纳税凭证复印件为准);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11、投标人若具有子公司,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所拥有的人员、车辆、资质、业绩及其它资信具有同等效用。
12、报名合格的投标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需在报名时单独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注:(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2)投标单位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出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y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取消报名资格。
(3)所有潜在供应商在报名前需先在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rzggzy.com)点击供应商登陆(申请),进入新页面后点击右上角(企业注册)注册账号。投标企业注册后,需现场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注册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到相关业务科室核对。(具体流程咨询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谢女士,联系电话:17737878773)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201室)进行报名。
凡通过报名者,可在2017年4月18 日至2017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 ,下午14:30 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大厅(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套),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胶装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资格服务许可证、公司缴纳社保凭证及纳税凭证、审计报告、业绩证明等证明文件
注:以上报名时资料审查不替代评标时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5月 9 日上午 9 点00分整
递交地点: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02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汝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75-6096610
地址:汝州市老二门街52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先生 谢女士 电 话:18637551763 17737878773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号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