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栾川县白土镇易地搬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初级中学新建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县白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栾川县白土镇易地搬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初级中学新建项目
2.2项目编号:njyd17-ly-zb-031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栾川县白土镇境内
2.5建设规模:餐厅建筑面积1041㎡;男、女宿舍楼建筑面积均为1436㎡;教学楼建筑面积2594㎡;综合楼建筑面积1844.37㎡。
2.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2.1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10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之日算起(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拟任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拟任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
3.6 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二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7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统计员、测量员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二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以上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8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9投标企业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
3.10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栾川县县委党校教学楼三楼301室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可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报名时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拟任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查询途径,现场查询)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现场查询)、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统计员、测量员)人员证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提供查询途径,现场查询)
(5)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一份(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中标公示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6)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备注:
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栾川县委党校教学楼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白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38463071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5838599988
邮箱:lcnjy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