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中医院建设ppp项目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阜阳市颍东区中医院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授权阜阳市颍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ppp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对合格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中医院建设ppp项目采购。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阜阳市颍东区中医院新建项目(以下简称“中医院新建”)。
2.3主要工程内容:中医院新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11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695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529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6640平方米;停车位424辆(地上124辆,地下300辆)。项目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内容为门诊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为25325平方米,配套给排水、消防、变配电、采暖通风等系统,并完善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建设,计划建设期为1年。第二阶段建设内容包括病房楼、医技楼和医养楼,合计地上建筑面积为27621平方米,目前计划建设期为2年。
2.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合计约为30400万元,包括工程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勘察设计费用等)3400万元、工程建设投资概算27000万元(第一阶段投资为12000万元,第二阶段投资为15000万元)。
2.5项目回报机制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本项目的申请人,但可以作为阜阳市颍东区政府的授权出资机构,参与社会资本设立的项目公司,并且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本项目颍东区政府授予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参与申请人设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30%,其中社会资本出资90%,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0%,均以现金出资。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不参与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但对项目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享有监督权,对重大事项决策具有否决权。
本ppp项目不具备向最终用户收费的机制,虽然项目本身可能有一些可经营性资源的收入,如广告、停车场、商店等,但是这部分收入相对于整个项目的投资来看,近似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从项目回报机制来看,阜阳市颍东区中医院建设ppp项目只能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即颍东区政府直接付费购买社会资本提供的医院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区政府按照“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相结合模式进行付费,即区政府依据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的可用性和运维绩效来付费,可经营性资源的收入可以折抵相应政府付费。但如果社会资本(项目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项目合同》约定的绩效标准,区政府的付费将进行相应扣减。本ppp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费(可用性付费和绩效付费)由区财政纳入跨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
2.6项目期限:12年,本项目合作期限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 2年,运营期为10年。
2.7 采购范围:本ppp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本次甄选的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优化、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颍东区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3.2本项目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现行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实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足够的财务实力以支持本项目所需要的财务要求。财务实力包括:
3.3.1申请人2013年以来任意连续三年,企业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3.2申请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一日单一账户的银行存款证明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3.3提供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出具的不低于20亿元的授信额度或为本项目出具的承诺贷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贷款意向书。
3.4业绩:申请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且建筑面积不低于7万平方米的医院建筑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5技术能力: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3.6法律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提供自公告发布日起过去三年中已经结束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信息;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
3.6.1在自公告发布日起过去三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投标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6.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6.3在自公告发布日起过去三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等行为)。
3.6.4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自公告发布日起过去三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的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7年4月17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5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其申请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5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阳市颍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邮 编:236000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890558502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安居工程西门三号综合楼四楼
邮编:2360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8-2177133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