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受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慧校园校园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慧校园校园信息发布系统
项目编号:zhpz2017hw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雯祥、刘万春
项目联系电话:0756-39151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
地址:珠海市平沙镇平沙三路23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0756-77273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雯祥、刘万春、0756-3915181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02栋4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以下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智慧校园校园信息发布系统(项目编号:zhpz2017hw018;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70331]-7313号)举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完工期
1、项目名称:智慧校园校园信息发布系统
2、项目内容及数量:信息系统集成一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壹仟陆佰元整(¥451,600.00),预算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4、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将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指:信息发布系统、电子触摸班牌、文件共享器)制造商(含制造商分支机构)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至评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4、为中小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声明函)。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
(2)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3)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实施采购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本项目转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大型企业参加。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19日~4月25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02栋406房)。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9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15:00。
3、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02栋406房(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
联系地址:珠海市平沙镇平沙三路23号
采购人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0756-7727316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02栋406
邮编:519075
联系人:周雯祥、刘万春、0756-3915181(项目咨询)
电子邮件:zhpzzx@qq.com
邵密、梁敏(标书售卖、保证金事项)0756-3915181、2550023
传 真:0756-2550023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3、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何显华,联系电话: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珠海市第一中学平沙校区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取得所投主要设备(指:信息发布系统、电子触摸班牌、文件共享器)制造商(含制造商分支机构)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携带至评标现场供评委核对,或者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4、为中小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声明函)。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02栋406房)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02栋406房(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