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贺州市八步区乡镇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贺街宗祠文脉特色小镇规划设计方案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贺街宗祠文脉特色小镇规划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zbbcg2017服字4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76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州市八步区乡镇建设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向阳路1号
联系方式:马主任 0774-5291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774-5127658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西贺街宗祠文脉特色小镇规划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贺街宗祠文脉特色小镇规划设计方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桂建村镇【2016】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州市八步区乡镇建设局,资金来源为 自筹 ,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贺州市八步区乡镇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广西贺街宗祠文脉特色小镇规划设计方案
项目编号:hzbbcg2017服字44号
2、 基本情况
贺街镇位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中部,是潇贺古道东线航道和西线航道的交汇处,同时也是陆海丝路的主体之一。其地处桂、湘、粤三省交通的要冲,总面积377平方公里。向北,潇贺古道的东西两线在此汇合,向南,汇合后的贺江从此一路过开封,进广州,过港澳,达南海,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本次规划范围为贺街镇域,需按特色小镇进行产城融合开发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由参与者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3、 规划设计要求
(1) 规划方案须符合国家和地方对特色小镇有关要求。
(2) 本项目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中部,规划设计方案须围绕贺州市同城规划和田园都市发展、海绵城市理念,充分利用和考虑项目周边的潇贺古道、商业集市、宗祠文脉、城墙、古城遗址等,同时规划方案须符合贺州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与周边产业带和谐统一,并提出产业发展与运营具体措施。
(3) 规划的产业规划要与用地规划结合,项目要求公共配套完善、宜商、宜居、宜游、明确特色小镇项目定位、提供产业可持续性发展论证等,基本保持原城市规划干线路网不变。
(4) 要求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平面图、鸟瞰图、策划实施方案、大体规划设计、经济指标、重要节点意向图等,要求a3彩印装订文本6份、电子版1份(平面图同时提交cad格式电子版)。
4、 规划方案的工作开展
招标人提供与本设计相关的图件、政策文件等资料;项目现场勘察调研由参与策划、规划公司自行组织,招标人提供便利。
5、 奖励及相关事项
5.1评标总分排名评选第一名方案为中标单位,第二名方案奖励20万元人民币,第三名方案奖励10万元人民币(奖励前提为评标总分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予奖励)。如第一名单位因各种原因未能与甲方在招标有效期内签订服务合同,并作出不再参与后续工作的情况说明,经甲方认可后,由第二名作为中标单位,并将入选方案奖励费转付第一名,以此类推(由获奖单位提供发票,以上奖励金额均含税)。
5.2业主支付奖金后,获奖方案的知识产权归方案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采用方案中部分乃至全部创意或理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旅游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从事城市规划工作5年或以上。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包括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上述资质中的一个;联合体各方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至2017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总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投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市八步区乡镇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向阳路1号 地 址: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
邮 编:542899 邮 编:542899
联系人:马主任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774-5291080 电 话:0774-5127658
传 真:/ 传 真:0774-5127658
招标单位:贺州市八步区乡镇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18日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牵头人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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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8日 08:00 至 2017年04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联系电话:0774-5137812)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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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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