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惠东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 惠东县稔山镇778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土地与地上附着物评估工作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23-201703-hzhd108-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稔山镇778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征地土地与地上附着物评估工作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惠东县稔山镇778亩城镇建设用地项目证地土地与地上附着物评估工作采购;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3、投标人须是经建设部门(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注册的房地产评估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
6、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才能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可以组成具有上述资格要求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7、本项目应以评估机构为投标人,不接受个人投标,不允许个人挂靠其他评估机构投标,中标评估机构不得转包。
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6)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报名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广东省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www.gdgpo.com)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广东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对符合网上注册登记规定的供应商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没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会影响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首页“办事指南”)。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19日 至 2017年04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8号东方巴比伦五楼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0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8号东方巴比伦五楼501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8号东方巴比伦五楼5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东县国土资源局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景民路2号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601房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连聪 | 联系电话:13928336911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高鹏 | 联系电话:0752-253395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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