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受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公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公办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xlzfcg-2017-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22990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南城南街路37-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5320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龙岩市新罗区物资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2299009
代理机构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招标货物一览表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 |
1-1 | 高清网络筒机 | 180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参数要求” |
1-2 | 传输线 | 5000 | 米 |
1-3 | pvc管 | 5000 | 米 |
1-4 | 电源线 | 5000 | 米 |
1-5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45 | 台 |
1-6 | 硬盘 | 45 | 块 |
1-7 | 交换机 | 45 | 台 |
1-8 | 支架 | 180 | 个 |
1-9 | 电源 | 180 | 个 |
1-10 | 耗材、配件 | 45 | 批 |
1-11 | 互联网专线 | 45 | 个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包含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且须县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a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b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投标人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投标均被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代理人在本次招标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8)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9)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9日 17:20 至 2017年05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或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凤凰路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