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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镇雄县、盐津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特许经营权招标(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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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镇雄县、盐津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特许经营权招标(第二次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受昭通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昭通市镇雄县、盐津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特许经营权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昭通市镇雄县、盐津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特许经营权招标

2.项目编号:ynzz2017-zt131

3.采 购 人:昭通市环境保护局

4.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资金:由中标单位自筹资金全额投资建设

6.采购内容:

产品(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a

镇雄(服务镇雄、威信两县)医疗废物处置点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b

盐津(服务盐津、永善、绥江、水富四县)医疗废物处置点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资金实力强,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7.2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可对五类医疗废物进行全面处置;

7.3在国内有建设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的成功经验,在国内有1家以上运营业绩,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

7.4有3名及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及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7.5投标单位应有项目初步建设方案,在中标后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并完成项目建设,确保在2017年12月30日前建成投运;

7.6中标单位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环保局交纳1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建成并投入运营,保证金将如数无息退还;不能按期建成投运,将全部扣除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并有权解除特许经营权;

7.7企业财务报表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一年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05月03日北京时间17 时00分前。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0

8.4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9.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 04 19 日至2017 04 25 日每天90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107)购买。

10.购买招标文件时,除提交本公告第7条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关于投标人信誉良好的承诺书原件(加盖鲜章),(以上要求的证书及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1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份(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和转让)。

1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 05 09 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截止时间:2017 05 09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4.投标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1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同时发布,发布时间:20170419

16.采购人

      人:昭通市环境保护局

        址:昭通市昭阳区环城东路

      人:叶波

        话:0870-3187655

17.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址: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107

      人:女士

        话:1308748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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