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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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

项目编号:qzkdzb172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60009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楼c幢14层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5-260009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坤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0595-2228690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需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经营期间无食品安全违规行政处罚记录证明)5.投标人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6.投标人须承诺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7.投标人须承诺接受评分概率定标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办法(出具承诺书)。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0日 08:00 至 2017年04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泽路10号(市水电综合大厦)三楼北半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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