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牟县人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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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牟县人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1.招标条件
中牟县人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中牟县人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牟县人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为下列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1、为中牟县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重大经济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法律评估;
2、协助草拟、审核中牟县行政机关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参与中牟县行政机关民商事谈判活动;
4、参与处理涉及中牟县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5、对中牟县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审查意见;
6、参与研究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7、参与中牟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8、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
9、参与处理行政复议案件;
10、参与中牟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
11、参与中牟县行政机关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
12、承办中牟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2.4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三年。
2.5 服务方式:采取兼职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重大类法律服务事项按照法律服务需求,从入选的合格供应商中邀请相应领域的兼职法律顾问(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服务费用付费标准参照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根据服务事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支付。
2.6 标段划分:
一标段:行政法(选取1家合格供应商入选)
二标段:经济法(选取3家合格供应商入选)
三标段:金融法(选取1家合格供应商入选)
四标段:建设工程(选取3家合格供应商入选)
五标段:国企改制(选取3家合格供应商入选)。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1个标段参与报名(第一次招标时已中标的供应商本次不再接受报名)。
2.7投资估算:总估算约100万(以后期实际发生的支付金额为准)。
2.8免责声明:本次招标内容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选取的合格供应商以入库的方式提供服务,招标人不对后期代理服务过程中的案件数量作保证,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前作参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省级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严格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承办本次委托法律服务事项的能力。
3.5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项为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从业经验或成功案例。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提供行政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出具的证明)。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否决投标的情形(自行承诺)。
3.7 其他要求:投标单位为律师事务所的,需提供一份说明,说明“本律所不属于企业,无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相关信息,无法出具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本律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3.8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04月21日至2017年04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03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提交的资料:
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附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③相关业绩证明复印件;
④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处罚;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声明;
⑤投标单位为律师事务所的,需提供一份说明,说明“本律所不属于企业,无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相关信息,无法出具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本律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6日09:3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郑州市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层开标一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371-6216089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03室
联系人:刘旭、郭思源
电话:0371-69092303
传真:0371-69092303
邮箱:hnyx06@126.com
2017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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