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蓝色慧谷项目征收地块(堂墙地块一期)苗木移植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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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蓝色慧谷项目征收地块(堂墙地块一期)苗木移植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蓝色慧谷项目征收地块(堂墙地块一期)苗木移植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委托,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桃源街道蓝色慧谷项目征收地块(堂墙地块一期)苗木移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hzcg-2017007-1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苗木移植及养护

四、服务内容、期限及预算价

采购内容

工期

预算价(人民币

采购单位

苗木移植及养护

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3239321

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注: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三级(含)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17年4月24-5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宁海县北斗北路355号三楼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鹄、郑力华,联系电话:0574-59980959,传真:0574-59977545。

3. 售价:采购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时应提交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7年5916:00(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银行账号:350662403167,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5129:00(北京时间)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详见大厅公告)。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

十二、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20141月1日至2017421《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果投标人在2014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之日2017年421《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20141月1日至2017年421《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则按无效标处理“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采购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桃源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科二路189号

联系人:应必选

 话:0574-59956063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5号三楼

联系人:王鹄、郑力华

联系电话: 0574-59980959 传真:0574-59977545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慈溪孙塘支行

银行账号:350662403167

户名: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21

 

        公开阅览标书:宁海县桃源街道蓝色慧谷项目征收地块(堂墙地块一期)苗木移植项目_201742112295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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