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智慧型门户网站改版升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g2017-36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智慧型门户网站改版升级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智慧型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 贰佰叁拾陆万元整(2360000元)。
四、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交付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如采用第三方产品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商产品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7)投标人需具有所投产品具有近三年内市级及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案例(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招标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8日,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上午9:30前
八、开标时间:2017年5月18日 上午9:30整
九、案例现场演示:
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示要求祥见(第三部分要求内容)。
十、投标和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交易三厅
十一、采购人: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92116785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先生 任女士
联系电话: 0911-2162224 0911-2162254
保证金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53
开标现场、中标公告及合同编写联系人:薛先生 马先生 勾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19 0911-2162249
合同签订联系人:任女士 冯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22 0911-2162252
附件: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21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