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静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静宁县人民法院电脑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njy2017zc-070
二、招标内容:
1、双模笔记本电脑74台,2、单反照相机2台,3、复印机5台,4、执法记录仪9台,5、保险柜3台,6、高拍仪16台,7、打印机20台,8、订卷机2台,9、碎纸机2台,10、验钞机3台。
三、预算总金额:¥67.4426万元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非生产厂家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主要产品(双模笔记本电脑、复印机)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 年 4月 21日至2017 年 4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二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时,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实现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丽霞
电 话:18293382700
地 址:宁县城关镇北二环路
代理机构: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喜龙
电 话:0933-2526163
地 址: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城区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
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