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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督导服务及实务项目评估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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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督导服务及实务项目评估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珠海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督导服务及实务项目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督导服务及实务项目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zhzdf-gk2017-b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明敏

项目联系电话:0756-63004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民政局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柠溪路525号

联系方式:杨莉莉 0756-23112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明敏 0756-6300440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b包组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3. 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需提供)。说明: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投标人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4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人民币300元/包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9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5楼519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珠海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督导服务及实务项目评估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hzdf-gk2017-b09)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督导服务及实务项目评估项目(第二次)。

2. 项目内容及预算:

(1)a包组:2016-2017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 (¥100,000.00元);

(2)b包组:2017-2018年度社会工作实务督导项目(¥200,000.00元)

合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注:各包组项目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各包组投标报价超出上述各包组预算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也可以只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若同时参与多个包组的投标,须同时提交各包组要求提供的资料。

3.服务期: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二、a、b包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

3. 投标人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需提供)。

说明: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投标人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21日~4月27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每一个包组提供一套证明材料):

(1)投标人资格中的要求中“1-3”(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标书用);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1日  9:00- 9: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 5月11日 9: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519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5楼519会议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民政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柠溪路525号

联系人:杨莉莉            联系电话:0756-2311231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路417号607-609室

联系人:卢明敏

联系电话:0756-6300440    传真:0756-2213166

3. 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何先生、余小姐

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电话:0756-2653852、2602073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 珠海华润银行碧涛支行

户    名: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0018712729012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正达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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