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一医院
2017年度医用液氧(含运输)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5日
公告期限:2017年04月25日至2017年05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 宁波市第一医院2017年度医用液氧(含运输)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171214g
二、项目概况: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要求 | 报价最高限额/每吨 (元人民币) | 年用量 | 合同期限 |
医用液氧 (含运输) | 医用液氧纯度99.5% (符合国标药典2010版、gmp标准) | 1250.00元人民币/吨 (超出此限额的报价,作无效报效处理) | 约1200吨 | 合同生效日起三年(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报经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批准,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
本项目预算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年度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投标人的条件,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3.1、具有医用液氧开发、制造、综合利用、及售后服务资质;
3.2、具有医用液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医用液氧的药品gmp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3.4具有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自有专用车辆或租用专用车辆;(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租用车辆请提供租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具有国家药监局的药品注册批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需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以购买的形式获取正式的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2017年04月25日至2017年05月12日下午16: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购买地点、联系电话:
6.1、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 3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2、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选择到我公司现场购买、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如需网上或微信购买,请另付50 元人民币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帐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网上和微信方式购买标书流程:点击进入说明
6.3、购买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联系电话0574-87386429,传真0574-87642508。
温馨提示:(1)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2)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a、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b、纳税人识别号;
c、地址、电话; d、开户银行及账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九、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1.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
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11.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第一医院
联系人:李宛珍 李波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9号
联系电话: 0574-87085314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 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联 系 人:林 燕 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