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供应商须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认证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原件,不提供原件视为无效投标);
4. 供应商须具有广东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或已按照粤等保办【2013】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异地测评机构(提供广东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供应商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时间须包含2014年4月26日至2017 年4月25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供应商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均须提供联合体双方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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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均须查询联合体双方的信用记录);
7. 供应商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双方均须按联合体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实体组成,同时须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主体方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机构组成新的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主体方必须为cnas认证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4月25日08:30至2017年05月03日17:3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p.zsjyzx.gov.cn/port/)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①“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平台(企业)用户手册”,②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更多>>关于实行固定交易人员电子化录入制度的通知”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0760-89817287。
(2)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政府采购系统(企业)操作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0760-89817287。
1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7年04月25日08:30至2017年05月05日17:30期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主体方负责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11.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