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河口区新户镇枣园路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工程名称:河口区新户镇枣园路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7】36号文批准建设。采用冷再生工艺改造枣园路长3570米、宽5米,新培路肩39558平方米,铺装路缘石7345米。道路做法为原路冷再生+16厘米水泥稳定碎石+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涂刷标线259平方米,安装道口标注桩281根、示警桩261根、标志10块。计划投资327万元。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地点:北起新盐路、南至义三路。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具有公路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带有该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拟投标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016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报名地点: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料查验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 系 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55118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公证单位:河口区公证处
监督电话:0546-366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