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华科教育培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后勤综合楼三楼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后勤综合楼三楼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0835-1700126n21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先生、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华科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华南师范大学校内
联系方式:020-852109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汤先生、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④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公司,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正在投标或在建工程中任职的情形; 注:外省入粤执业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相同专业一级资格证书。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企业和人员证照,以及拟派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的复印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齐全完整,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中标后原件需核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将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3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1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加盖公章)如下: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毕业证、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近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原件现场备查)。
7、拟派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身份证和岗位合格证书、毕业证和近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以及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c证复印件(均由本人现场提交原件,核查)。
8.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为本项目出具有效《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证明中应体现: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犯有行贿罪的档案记录。(原件现场备查)
以上资料一式壹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报名时须自行准备密封袋。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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