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溪口自来水厂、经营部基本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的采购公告 |
公告次数:1 |
发布日期:2017-05-03 |
宁波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奉化溪口自来水厂、经营部基本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一、采购编号: | fhzb(2017)008d |
二、项目概况: | 单 位 | 子包 | 招 标 账 户 项 目 名 称 | 宁波市奉化溪口自来水厂 | 一 | 宁波市奉化溪口自来水厂基本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 | 二 | 宁波市奉化溪口自来水厂经营部基本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项目 | 注:服务期限:每个子包6年,但合同一年一签。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文件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特定条件: 1)在奉化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 2)投标人须提供宁波市市级分行或总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或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fhggzy.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个子包 300 元人民币,在开标现场收取。 2、投标保证金:每个子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于2017年5月22日16时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对公帐户的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账号:64010122000743127,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注:▲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账,视作报名成功;超时报名无效。报名无效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截止时间2017年5月24日10时止,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17年5月24日10时,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 |
七、其他事项: |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zcfg.aspx |
八、联系人: | 采购单位:宁波市奉化溪口自来水厂 联系人:蒋女士 0574-88859072 代理机构:宁波信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女士 0574-88581100 交易场所: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0574-88589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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