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采购及装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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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采购及装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西咸新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咸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采购及装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设备采购及装饰项目

项目编号:xawj-20170503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磊、杨蕴华

项目联系电话:029-86191638/862694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咸新区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扶苏路西咸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齐主任 029-33186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磊、杨蕴华 029-86191638/86269456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西咸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配置多媒体设备及装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6年9月--2017年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2016年9月--2017年4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提供复印件) (8)省外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可查询的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5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发售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5月11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01室 3、文件售价:每份售价500元,售出不退;文件不邮购。 4、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西安市凤城五路德宜国际中心(max未来)b座24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保证金

  1、投标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98000元。

  2、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等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公司简称、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7251 2101 8260 0165 036

 3、缴纳截止时间:2016519日(开标时间前7天)17: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磊、杨蕴华

  联系方式: 029-86191638/86269456;传真:029-861077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凤城五路支行

  账      号:10244717245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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