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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边防支队小型出海船舶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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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边防支队小型出海船舶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边防支队小型出海船舶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分公司关于泉州边防支队小型出海船舶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sjx20175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刘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92139, 0595-28096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362号

联系方式:魏先生、0595-22533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景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刘、059522192139、0595-2809601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8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5)投标人代表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员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自然人除外)(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行为的承诺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2。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7.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5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8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是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湾中心1号楼8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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