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始县凤凰大桥新建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始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固始县。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固始县凤凰大桥新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凤凰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处(桩号k0+000),向东行约2.5km跨越史河,与规划省道s205(k4+157.600)交叉。本项目作为凤凰大道跨越史河的节点工程,桥梁长度1.007km(k2+471.5~k3+478.5)。
2.4招标范围:固始县凤凰大桥新建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
固始县凤凰大桥新建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服务范围为试验检测部分,即固始县凤凰大桥新建工程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材料试验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缺陷责任期内路基、路面、桥涵等工程的全面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人员应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4)在近五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承揽过一项不少于15公里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第三方试验检测类业务(单独的试验检测或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检测范围包含路基、路面、桥梁);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不接受信用评价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投标人报名。
3.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保报名(申请人需自行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本单位信誉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报名
5.1 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7年 5 月 8 日至2017年 5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和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3、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到 固始县忆江南宾馆(固始县城区蓼北路)512房间进行报名
5.2 招标资料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2000 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固始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始县城蓼城大道 地 址:郑州市中原西路169号阳光花苑23号楼1单元28层19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 闫女士
电 话:0376-4098808 电 话: 0371-87782537
2017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