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灭蚊药械及配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灭蚊药械及配套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ypedz2017-60#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包括灭蚊药械的供货、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等,总预算资金80万元。本项目为二个分包,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各包分解后进行响应,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包号 | 项目 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备注 |
a包 | 灭蚊药 | 60 | (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或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投报a包(灭蚊药)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药品生产厂家的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报b包投标人所投产品(电缆)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要求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要求公示及招标文件 |
b包 | 灭蚊灯 | 20 |
注: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分包,可以中标多个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5月9日8时30分至2017年5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迅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28号)
3、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使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投报a包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农药产品标准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投报b包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明细(投标人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6月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8019966
2、采购代理机构:东营迅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南一路228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0546-7927587 1334503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