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18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邢台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水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4410020001
项目联系人:陈莉
项目联系电话:0319-2628150
采购人:县开发办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顺德路2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660915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6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628150
预算金额:217.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18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0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邢台市人民大街29号)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各投标单位可以对一至三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3、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禁违法企业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标段: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禁违法企业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五标段: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具有承揽本项目能力的经销商3、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水泵生产厂家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认证。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禁违法企业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六标段;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具有承揽本项目能力的经销商3、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禁违法企业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各标段谈判文件。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营业执照原件(三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第五标段:营业执照原件(三合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认证;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代理人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第六标段:营业执照原件(三合一);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代理人的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