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之点亮玉龙乡村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招标人)的委托,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之点亮玉龙乡村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2.1招标范围:10000盏led投光灯的整灯采购、包装、运输、调试、交货、现场指导安装、验收及售后维保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2交货期: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技术要求中有交货期要求的以技术要求内容为准)。
2.3交货方式:现场交货(落地交货)。
2.4交货地点: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指定地点。
2.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详见技术要求)。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6采购预算:380万元。
3.1 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叄级以上资质(含叄级)。
3.3投标产品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3.4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并通过年度审核、认证范围:照明灯具生产或者照明工程)。
3.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检察机关出具的2个月内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3.6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7云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信息登记证(原件,云南省外建筑业企业在云南省办理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信息登记证);
3.8丽江市外建筑业企业入丽备案证(原件,丽江市外建筑业企业在丽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市外建筑企业入丽备案证);
3.9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报名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5月 9 日至2017年5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玉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报名。
上述资料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须留存报名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5 月 31 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5 月 31 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玉龙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招标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539183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丽江分公司地址: 丽江市古城区庆云路东段锦上城西区25栋
联系人:沈工
电 话:0888-5186508
报名地址: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江市玉龙县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0888—539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