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河口县城市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口县城市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管理项目
2.1.2招标编号:hhzb2016913
2.1.3采购预算: 6518891.25元
2.1.4服务范围:河口县城区各地段绿化,道路(含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清洗、垃圾清运,7座城市公共厕所及旅游公厕保洁、维修和接收甲方现有在岗临时人员的工作安置(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
2.1.5服务地点: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期5年
2.1.7付款方式:甲方每季度拿出中标价的四分之一用于对乙方进行一次考评,按照上季度考评结果于下季度初支付费用给乙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 201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为2016年,财务报表提供季度报即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①纳税证明材料:供应商2017年1月至今一个月缴纳凭据;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拟派相关人员2017年1月至今1 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的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服务业绩;
3.2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2016年12月1日以后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放置于投标文件正本中,投标文件副本中放置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备地级市(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一级资质或服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以下内容其中之一:道路(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或类似服务内容;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从事保洁管理服务工作期间,未发生过重大的管理责任事件,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地方)税务登记证;⑤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⑥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⑦资质证书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河口办事处(河口县北山路80号柏鄯璐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4.2招标文件售价¥1200元/每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口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www.ynggzyxx.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河口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xxgk.yn.gov.cn)”等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口县
联 系 人:侬凤辉
电 话:13987352595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联 系 人:卢彦涵、王晓明
电 话:(0873)3426216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