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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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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安康市中医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安康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t2017-ak-023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中医医院

    地址:安康市巴山东路47号

    联系电话:0915-818360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安康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共分为标段第一标段:心电监护仪、心电遥测监护仪、除颤仪;第二标段:腹腔镜光学试管。第三标段:口腔颌面外科动力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用途:完善安康市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3、项目性质:自筹资金,采购预算:第一标段:95万元;第二标段:40万元;第三标段:37万元。

六、供应商投标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国税或地税)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3-2015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5)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所投产品(心电监护仪、心电遥测监护仪、除颤仪)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若进口产品须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或出具中国总代理授权(中国总代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第一标段)

6)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所投产品(腹腔镜光学试管、口腔颌面外科动力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若进口产品须出具生产厂家授权或出具中国总代理授权(中国总代理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第二、三标段)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510日起至2017516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6109:30时。

    2、开标时间:20176109:30时。

    3、投标开标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倩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5-31899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建行安康兴安路支行

          号:61001662211052502833(保证金专户)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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