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sjz2017-0501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0760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
联系方式:范主任 0311-851885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龙0311-8676069 1517686650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大经街嘉鲤商务中心b座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包:执法记录仪142个,台式电脑70台,笔记本电脑10台,打印机3台,指纹仪6台;b包:电子取证设备1套。(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a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包括执法记录仪、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指纹仪)的厂家专项授权加盖原厂公章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原厂公章,执法记录仪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cmmi 3级认证,需提供cmmi 3级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一级并有证书并加盖厂家公章;b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投标人);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高新区政府采购开标室(石家庄汾河道63号,天山大街与汾河道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诺亚人力资源中心南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编号:gx(gk)17007-1/2,招标编号:zysjz2017-0501019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