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师范学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资环学院实验室设备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资环学院实验室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s2017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9971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师范学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 229195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黄先生 0595-2299718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远太大厦9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实验室设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谈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3)谈判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声明。(4)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书面声明。(5)所报价货物或服务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畴内;报价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相关规定。(6)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供应商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双面);(7)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8)谈判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9)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谈判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谈判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提交查验)。(10)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税务网站打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社保网站打印);若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11)供应商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谈判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否则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自然人除外)。(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3)本采购项目共有三个合同包均设有最高限价,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4100.00元;合同包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0000.00元;合同包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7000.00元。当谈判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该最高限价,则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根据上述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三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1日 11:29 至 2017年05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购文件购买方式:请各潜在谈判供应商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每份采购文件为1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谈判(谈判)文件前认缴”。采购文件不再设定发售或提供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文件购买方式:请各潜在谈判供应商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每份采购文件为1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谈判(谈判)文件前认缴”。采购文件不再设定发售或提供时间。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温陵路远太大厦9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4100.00元;合同包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0000.00元;合同包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7000.00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