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元氏县2016年南水北调沿线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44670020001
项目联系人:刘国朋
项目联系电话:15030165386
采购人:元氏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常山路10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608355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层6、7、2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预算金额:32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0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06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本项目所招设备能力的生产厂家,如不具备转运车辆生产能力,须同时获得具有转运车辆生产能力的生产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检察院开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hbbhzc17010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不具备转运车辆生产能力,须提供具有转运车辆生产能力的生产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