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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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资格预审条件

本采购项目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已由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虞城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7048

2.3招标编号:商公资代[2017]030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有关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要求,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以及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虞城县城区市政道路进行新建及拓宽改造。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合作期:建设期为15个月,运营期为10年零9个月。

3.2投资概算:约23959.94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

3.3项目建设内容:漓江路、江浙大道、s203城区段、诚信大道新建项目以及新建路南段(响河桥至工业大道)道路拓宽改造建设项目。

3.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方,政府方不出资,由社会资本方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内完成对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维护、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5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手续合法,且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或被撤销、企业被责令关闭等不良状态。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信誉要求: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3.2业绩经验要求:申请人(201211日)以来以签订投资合同日期为准)单项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类似(市政道路)工程业绩1个。

4.3.3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

4.3.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果是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为主)

4.4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

4.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5.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4.5.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2家,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优势;

4.5.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 ppp项目协议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4.5.6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至少其中一方具有相关建设资质并有类似项目业绩。

4.5.7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必须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作出授权。

4.6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或工程所在地)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日期为发布公告后有效期内)。

4.7项目公司注册资金及拟融资部分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负责。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 2017512日至20175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进行报名。

6.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报名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密码锁、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贰套,加盖单位公章)。

注: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时间:2017526900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412室。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冯先生

  话:13703420909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华正国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窦先生

    话:0371--5569879218503803857

 2017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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