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邯港高速衡水段ppp投资人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43480020046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97302
采购人:市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6662609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4997302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1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1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层1007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不得为衡水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2)2015年末净资产在3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3)近三年(2013、2014和2015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2014和2015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针对本项目具有不低于60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5)2017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6)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7)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8)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9)被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10)……由于系统字数限制的原因,完整的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社会资本中标并与招标人及政府指定机构签订投资协议后,应与政府指定机构(衡水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协议规定在衡水市为本项目专门组建项目公司,并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本项目和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政府方。同时,中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及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及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通风、照明、消防、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绿化、信息管理等全部工程。
备注: